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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住建局出台新规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购房人权益

配资365之家 配资之家 2026-03-21 24 次浏览 0个评论

<{配资之家}>盐城住建局出台新规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保障购房人权益

现代快报讯(记者 王菲)为进一步加强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预防和减少房地产交易风险,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近日,盐城市住建局出台《盐城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办法(试行)》以及《关于明确市区商品房预售及资金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盐城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归集和拨付工作流程(试行)》两个配套文件,并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4年9月1日前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仍按照原有关规定执行;2024年9月1日后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按照本办法执行。

盐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使用流程 6个节点_资金监管制度_盐城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 2024年9月1日 新规 保障购房人权益

盐城市市区(亭湖区、盐都区、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范围内经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不包括保障性住房项目),其商品房预售资金的归集、拨付和使用,以及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将其开发建设的商品房,在获得预售许可证后至不动产所有权首次登记完成前进行预售,由购房人支付的全部购房款组成,包括定金、首付款、公积金贷款、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和其他形式的购房款。

现代快报记者梳理发现,此次出台政策的突出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支付宝”模式监管资金更加安全。托管机构、开发企业、业主签订资金托管三方协议,托管机构开设监管账户,预售资金监管采用类似于“支付宝”的第三方托管模式,账户资金与开发企业债务风险完全隔离,可防御因开发企业关联债务引起的法院查封、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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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账户资金使用更加灵活。商品房预售资金分重点监管资金和非重点监管资金。重点监管资金是确保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所需的建设资金,按照商品房预售项目建设进度的完成地面总层数1/3、完成地面总层数2/3、结构封顶、完成外立面装饰、竣工验收备案、完成不动产所有权首次登记等6个节点使用重点监管资金。监管账户累计入账金额超出重点监管资金额度的资金为非重点监管资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直接申请使用。

动态监管预警处置更加有效。托管机构全面掌握开发企业房屋销售、预售资金归集及用途流向等情况,能分析知晓企业经营状况,对存在风险的项目提前向相关部门发出预警提示,有效避免监管部门被动知晓情况不能及时处置的问题。